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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税学校2023年临聘编外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次)
2023-12-07 18:16:58   来源:    点击:

  

  一、招聘岗位

  男生活指导老师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4.身体健康;

  5.年龄40周岁以下;

  6.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思想教育专业、管理学、心理学等专业学历证书,可优先考虑;

  8.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本次公开临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省财税学校网站(www.hncsxx.com)上发布。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

  2.联系电话:0898-65823186

  3.联系人:张老师

  4.报名方法:报考者将个人简历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如: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电子版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hnscsxx@163.com。逾期不予确认报名资格。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

  (三)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的相关资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查。

  (四)面试(试讲):结合工作岗位需求,面试小组成员提出问题,应聘人员即时作答。

  (五)若有承担教师任务的,面试采取现场教学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其中现场教学内容为上一堂专业课(现场写教案,再试讲),时间为25分钟。

  计分办法:面试分为100分,考生的最终排名以面试的总分高低为序。

  (六)面试时间:以学校办公室电话通知为准。

  (七)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由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临聘人员人选,并在学校网站或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临聘

  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按所临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做好我校教学工作,决定成立海南省财税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今年招聘工作的领导。其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青(校长)

  副组长:文雄(副校长)、吴乾帅(副校长)、

  成员:张培青(办公室主任)

  陈露昕(学生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学校办公室,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

  主任:张培青(兼)

  组员:张晓华、陈岱昕等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南省财税学校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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