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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税学校关于遴选红城湖路校区增容配电采购项目监理单位的公告
2025-07-07 10:54:47   来源:    点击:

  为做好海南省财税学校红城湖路校区增容配电采购项目监理单位遴选工作,根据项目施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监理单位1家,有意向报名的单位,可在公告时间内向我单位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海南省财税学校红城湖路校区增容配电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海口市琼山区。

  二、监理费用

  以上级部门批复的预算审核中的监理费为准,以此为标准进行下浮率报价。最终监理费=上级部门批复的预算审核中的监理费*(1-成交下浮率)。

  三、计划工期

  以实际工期为准。

  四、报名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者构成关联企业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需提供发布采购文件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的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监理资质的执业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相关合同或者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须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审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即响应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2. 投标控制价:按照下浮率报价。

  3.不接收电话、传真、邮寄资料等报名方式。

  六、递交报名材料时间

  1.提交材料时间: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9日(3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早上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响应文件方式:

  (1)参加本次遴选的公司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递交,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将投标材料及报价函(各项加盖单位印章),须按材料顺序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密封完好加盖单位印章,送至海口市红城湖路62号,海南省财税学校总务科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材料时,除上述材料外,需另外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封面注明营业执照相关材料)。

  七、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26183

附件:海南省财税学校关于遴选红城湖路校区增容配电采购项目监理单位的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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